为切实加强学校会议活动管理,改进会风,遵循精简、务实、高效、节约的原则,现就从严控制会议作出如下规定。
一、会议管理由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负责统一审批,统筹协调、分类管理,做到不开无明确目的、无实质任务的会,不开例行公事不解决问题的会,不开虚张声势、形式大于内容的会。
二、各职能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召开会议。每周日前,各部门将下周拟召开的会议向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报批,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召开。
三、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根据各部门拟召开会议的性质与参会范围,统筹规划,做出召开、取消、合并、接续等方案。对于多部门确需召开的学期或年度工作部署会等会议,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将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接续召开。
四、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开展工作,尽可能通过电子政务、电话、网络等方式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或部署工作。推行“一线工作法”,能够深入一线、协调会商、现场调度的,不再召开会议,直接现场办公,研究解决实际问题。
五、各部门组织的专题会议和工作部署会议,每个参会单位最多派1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。
六、会议主办部门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长,召开会议要直奔主题,简洁明了。部门组织的专题会议和工作部署会议,除特殊情况外,一个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个小时。
七、加强会风督办问责。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召开会议、无特殊原因会议时间过长等问题,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将会同纪委、组织部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,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。
八、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切实精简会议改进会风,更好为基层松绑减负,激励全校党员干部担当作为、狠抓落实。
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实施,由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负责解释。
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
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